关于颁发贵州省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
2020年8月25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20〕79号) 文章来源:贵州省住 2020年8月24日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 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
2021年4月22日 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3年1月30日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已于2022年5月25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筑建通〔2013〕54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贵州
2013年8月30日 为推进我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工作,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建建 2022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 文章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16:51 打印 关闭 【字体: 小 中 大 】 2022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 (共3347 2022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黔建建通〔2024〕34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4年5月14日 为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指导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 最新版《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
《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
2012年7月3日 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2019年3月3日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细则 条 根据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省政府 《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为公正、科学地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指建设项目的劳动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2020年3月4日 为了更好地执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使本市的 建设项目(工程)在投入使用后既能发挥经济效益,又能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我们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市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2017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建立全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及时、足额使用于 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暂行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综合安全 国家应急
2015年1月19日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027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4 、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备、措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027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
1988年7月15日 正文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保发字 [1988]187号 1988年7月15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 现将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 2014年4月18日 附件一:《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工作规则》 附件二:《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性审查工作规则》 附录: 一、自行组织评审要点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行组织评审要点【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单位自行
《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
2012年7月3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建施通【007】78号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010年9月19日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黔府办发〔2010〕63号)的规定,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书,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并更加注重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
能源部关于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992年8月15日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之大小及规定审批权限,分别实行能源部、网局、省(市)电力局和企业四级监督,由相应的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等会同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等会同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共同实施安全卫生的“三同时2020年6月14日 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失效] 条为了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 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
能源部关于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992年8月15日 第二条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部颁的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以及部制订的《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中涉及的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保障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2010年8月11日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 劳动部关于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
劳动部关于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
1992年1月13日 为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现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请你们结合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告我部。 执行中若遇有与我部以前颁发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 条 为了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专题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表的内容,严格审查建设 027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2020年5月20日 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黔字监应急[2011]216 (三)矿山、建筑施工 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 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
1993年12月28日 粤府〔 1993 〕 6 号 条 为了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 2020年6月5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第三条本规定 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实行“三同时
2011年7月12日 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实行“三同时”的暂行规定条为了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确保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使电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有保障,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2017年2月9日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 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2024年5月10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导则》(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34号) 文章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 10:48 打印 关闭 【字体: 小 中 大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2016年9月29日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监函〔2016〕152号)要求,在各市(区)重点督查的基础上,2016年9月,省安全监管局对近年来我省部分中央在陕和省属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 道
2014年12月23日 内容提示: 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 条 为了 贯彻“安全, 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建设项目 ) 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 安全与健康,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2021年4月22日 第三十二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事项,按照我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对报告重大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2022年5月19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章 总则 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 2008年10月5日 条 为了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的基本 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安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劳务派遣和
2022年6月13日 三、强化行业部门管理责任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相关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把 2017年8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已废止】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 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 劳动部 规定 条 为了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 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2024年5月9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造、生产性设备及配套工程 安装所需 的费用。不包括应当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设备价值。1022 设备购置费 2007年12月18日 条 为了加强对我省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百度文库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建设项目 (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附件三)。 第七条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 黔府发〔2023〕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 (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贵州省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建设
粤府〔1983〕253号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现将《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建委反映。 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扩建、改建 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 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2020年9月30日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30日 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 2019年3月3日 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细则 条 根据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省政府 《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为公正、科学地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指建设项目的劳动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2020年3月4日 为了更好地执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使本市的 建设项目(工程)在投入使用后既能发挥经济效益,又能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我们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市实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2017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了建立全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及时、足额使用于 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暂行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综合安全 国家应急
2015年1月19日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027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4 、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备、措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027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
1988年7月15日 正文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劳保发字 [1988]187号 1988年7月15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 现将劳动部《颁发〈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 2014年4月18日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省安监局根据《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评审工作规则》和《江苏省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单位自行
《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
2012年7月3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建施通【007】78号各市(州、地)建设局、贵建工集团总公司、省属及中央在黔建筑施工企业,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010年9月19日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黔府办发〔2010〕63号)的规定,结合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书,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并更加注重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
能源部关于电力行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992年8月15日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之大小及规定审批权限,分别实行能源部、网局、省(市)电力局和企业四级监督,由相应的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等会同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等会同相应的地方劳动、卫生、消防部门和工会共同实施安全卫生的“三同时